相关问答
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来进行黑茶传销量刑: 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
传销隶属牟取违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做法。任何人都能够向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主管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职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被定为非法传销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七》处理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实施传销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来说,参与传销的普通人不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本罪仅处理领导者、主要成员等。与此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要数最并罚。如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处罚: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欺骗、胁迫他人参与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与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