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构成组织卖淫罪的条件会有: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
构成组织卖淫罪的条件会有: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犯罪集团界限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合在一起,通常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这一点与犯罪集团比较相似,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罪名,只是量刑的一个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的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犯罪集团的成员,无论是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只是实施共同犯罪的行为,都构成犯罪;(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并长期或多次进行一种或多种犯罪活动。而组织卖淫罪不以是否具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及犯罪活动的时间、次数为构成要件。四、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行为。组织是指开始,建立卖淫集团和卖淫据点,集中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者串联成为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咖啡店、歌舞厅、酒店、酒店、出租车等组织成为卖淫和卖淫的场所等,是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规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规划配置,制定规划的行为。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制定具体方案,制定物色卖淫女性行为,制定卖淫据点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规划行为是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完成特定犯罪有重要作用,是重要的广义组织行为。指挥是指行为者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发挥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执行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执行行为,对具体执行组织卖淫活动有直接决定作用。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和其他组织的卖淫活动。强制执行是指以暴力、恐吓或其他方式,强制执行或强制执行不愿意卖淫者或不愿意参与卖淫组织者而参与卖淫组织或其他卖淫组织,强制执行不愿意卖淫者有组织的卖淫活动。诱惑是指以金钱、财产、颜色等为诱饵,诱惑他人参加卖淫集团和其他卖淫组织,诱惑他人参加其他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但是,构成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也就是俗称的早饭、窝主。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是否是组织者,关键是在卖淫活动中是否发挥组织者的作用。有些组织的卖淫者在积极参与组织他人卖淫的同时,必须由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理。(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者知道自己在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知道这种组织行为会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放任这种结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