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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要户口本吗? 结婚需要户口本,户口本是结婚必要的材料。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所以,结婚需要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需要出示符合结婚条件的证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
领取结婚证关于户口所在地是有规定的,双方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有必要,军人结婚登记必须持有下列证件:(1)户;(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证明(参考);(5)双方合影4张彩色照片;(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1)离婚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必须出具生效证明;(2)丧偶必须持有原配偶死亡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二、户口簿问题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者另一方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结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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