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趁其不备拿走算盗窃。 抢夺罪需要对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而趁其不备取走财物显然不具备危害人身安全的条件,因此属于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
趁其不备抢夺是否构成抢窃罪 趁其不备抢夺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的构成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抢夺的价值和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量刑标准。《刑法》规定: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摩托车抢东西算抢夺,涉嫌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是抢夺。首先,婴儿是区别于物而独立存在的个体。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婴儿通常都是作为独立的、不依附于其父母或其他人的个体而存在。例如民事继承中,婴儿可以享有独立的继承权利;而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中,法律对婴儿等同于其他生命个体来进行评价。本案中,虽然婴儿没有思维和反抗能力,但我们仍然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的行为面对的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被害人,具有公开性。同时,婴儿也具有通过自身行为将行为人的行为公之于众的能力,例如身体的不安和转动或者大声的啼哭行为。其次,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行为人在为该行为时应当知道婴儿是能感觉到的,只是因为其认为婴儿不具有反抗和求救的能力而有恃无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