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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条件的相关规定,认定独生子女的条件是: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
独生子女证办理规定:(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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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证已经不能办理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中,明确将原来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2016年1月1日施行。现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所以,现在已经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根据2014年1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前享受的不予退还。2018年还有独生子女费吗?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于自愿生育子女的夫妇,不再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以前享受的不予退还。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 (三)对符合第十九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前款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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