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履行不能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因为合同履行不能致使合同目的不能...
履行不能的合同一般有效。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物业投诉多次未果业主可以去当地房管局物管科部门反映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合同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如果该合同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则不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或者第三人对履行债务有合法利益的,均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利益的提前履行予以拒绝。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债务人希望提前履行,而提前履行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则不能拒绝,如拒绝受领应承担迟延受领的责任,承受迟延受领期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当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判断可否提前履行的关键在于提前履行是否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利益应为重大利益,如果提前履行仅仅使债权人增加了有关的费用,则不能因此认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它只涉及到这些费用应由债务人负担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拒绝债务人的提前履行。另外,对于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只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可。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涉及提前履行的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