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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和二类变更

2021-12-04
第一类筹备办公室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筹备办公室变更、设计单位变更);第二类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第三类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一类变更设计:?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鉴定意见;虽然鉴定意见没有变更,但一次性变更设计增减投资超过300万元(含)。二类变更设计:变更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局和使用性能;或者一次性变更设计增减投资2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属于二类变更设计(即不属于一类、Ⅲ两类者)。

相关法规

《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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