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驳回起诉后可再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您的问题不是太明确,我作行政诉讼七八年了,应该可以帮到您,请您再明确下问题,什么是二审变更理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2.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后如果相同的当事人以同样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提起诉讼的,就是属于重复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不能再起诉了。2、已经起诉过,并且经过法院判决的,不能在起诉了。更不能向其他法院起诉。即使案件属于两个法院管辖,到另一个法院起诉立案了,一旦新的法院发现了已经判决过的,仍然会驳回起诉的。3、如果当事人认为不满意元判决,认为判决有问题,可以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申请再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确实存在错误,会进行再审的。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内。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6、《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509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