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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
房东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与承租人协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或者法定解除事由发生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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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一方丢失合同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合同然后复印,如果已经对合同备案的,可以到备案机关复印,如果双方合同都丢失并且没有备案的,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房东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与租客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租客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租客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租赁房屋房东解除合同可以与租客协商解决,出现法定情形的,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房东非法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租客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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