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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定。 2、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
你反映的情况,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夫妻双方约定。双方自愿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该大于法定。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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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定。 2、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形式,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同理,上述房产在婚内的增值部分作为个人财产的孳息,也属于个人所有。 同样道理,婚前个人房产动迁后取得的动迁安置房源,如果适用房屋调换置换方式,没有考虑户籍在册人员等的其他因素,婚后的动迁安置房源也是作为个人财产的转化对待,而在离婚时不能以动迁安置房源的取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主张予以分割。
1、婚前财产婚后过户,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确认出资给子女的个人礼物,只是父母明确表示是在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赠与。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除父母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外,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因此在婚前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赠与一般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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