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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户籍在浙江,就要在浙江考试,虽然教师证是全国通用的,但是在报名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的。 现在区分的统考和非统考,在2015年也会...
不可以,职业资格证是需要考的。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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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新规定如下:1。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公民,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过国家举办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2、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试工作和考试成绩证书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3、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通过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下一年可以补考;补考后仍有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重新参加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四、根据需要举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有专业知识,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也属于教师资格证的一种,从2015年起都需要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分几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除了初高中需要加考专业课,其他的考试都一样。考试分:笔试、面试、普通话水平考试。笔试内容如下:自主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个别地区加考其他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等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高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职文化课: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职专业课: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职实习指导: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前教育专业必须考教师资格证吗首先目前高校大学生获取教师资格证都要参加考试的形式。主要是看您的职业规划,因此会后期要是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教师招聘公告和职位表中都会要求需要有教师资格证书,因此建议您可以考取教师资格证,后期的工作求职中会有需要。学前教育专业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吗只要达到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只限定学历,不限定专业。首选看一下你是否符合小学教师资格证申请的条件,如下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是必须要考试的,但你可以选择小学的考试类别,“教师资格资格申请种类”必须完整填写为小学教师资格即可。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会有指定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你需要根据上面要求的准对性好好复习,钻研透彻就可以。师范生需要参加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这个你需要和学校说一下你要申请的教师资格证种类或者向当地教育局反应,他们都比较权威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按照认定公告及时参加,并按公告要求进行认定工作,如果考生错过时间不长,考生可以试着和当地公告中的服务电话沟通是否可以通融,如果不行,那么考生可以在下次认定时及时参加认定,只要考试全部通过,考生没有立即认定也是没关系的,可以下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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