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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的相关回答。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这一条...
投案自首悔过认错是否会被判刑,会依照犯罪的轻重和自首的具体情节来确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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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违反的是第三百四十五条的哪一款?不知你是盗伐还是收购?情况如何?,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积极争取从轻处罚吧。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根据2000年11月17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高研究室在对《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的答复(法研[2007]144号)中称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虽有自首情节,但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亲属各项民事赔偿。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在事后,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的,可以考虑从轻。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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