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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⒉另因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
1、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另因养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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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育子女依法取得的财产应当允许养育子女保留。 养育子女成年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的,双方可能有家庭共同财产。收养关系解除的,双方可以依法请求分割家庭共同财产。 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1)按份分割共有财产; (2)共同看出资等情况的分割。共同关系终止时,必须分割共同的房屋。 在分割过程中,首先要确定各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使共有权转化为按份共有,然后以按份共有的方式进行分割。 确定每个人的份额,要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每个人都要本着团结、和谐、互助、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关系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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