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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医保赔偿协议

2022-08-14
2011年7月1日,《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开始实施,将原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合二为一,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因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不报销i交通事故费用。实践中有些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医保能否报销呢?《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医保赔偿后可以追偿,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是由于目前有道路救助基金,一般逃逸的由道路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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