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续使用需要续展,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书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 (三)缴纳续展规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理论上来说,商标是可以无限期的。因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一次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十年有效期,而权利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因此只要及时续展,商标就可以一直延长下去。 为了防止商标过期,商标续展手续应该在商标有效期期满前的一年内办理,续展后的有效期从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这最后的12个月内没有办理续展的,不要担心,可以享有六个月的宽展期,不过就是比一般续展办理需要多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如果在六个月的宽展期里还没有动静,那么很遗憾,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这也让很多人有机会“捡漏”。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太早或者太晚提出申请都无法注册到商标。
(一)续展申请的时限 《商标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专注册商标。”本款对续展注册的申请期和宽展期做出了规定。 (二)续展申请的书件 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交纳续展注册的费用。如果注册人是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则应按规定再交纳续展迟延费。 (三)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的审查 商标局收到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以后,原则上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的手续是否齐备,商标名称及图形、使用商标的商品、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商标局经过审查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即予以核准,书面通知注册人并发给《商标续展注册核准证明》,并予以公告。需要出示《商标注册证》时,应连同相应证明一起使用。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则不准其续展,并以书面形式驳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审;对复审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四)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注册商标经过核准续展注册以后,称为续展注册商标。《商标法》第38条第2款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再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2款的规定,“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如一商标于1995年7月1日注册,2005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届满,经过续展注册,自2005年7月1日起继续有效,并至年6月30日有效期限届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