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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虽然只写有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上应属于你父母亲的共有财产。房产的分配必须征得你父母亲两人的同意才能分割。具体可以由你父母亲拟...
你儿子去世,肯定没有遗嘱的。所以你儿子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平等继承你儿子的遗产。你儿媳妇是你孙子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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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考虑亲情的问题,或者说你们与“小儿子”的亲情已彻底断了。我认为应该进行析产,就是分家。农村宅基地房屋,以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为享受其财产权的前提(继承的情况除外)。鉴于该房屋所涉的户口本上只有父母及第三个女儿的名字,故该三人对该房屋享有分割的权利。鉴于你说“房子是儿女们帮父母建的”,所以房子应归父母。子女的“帮助”法律上视为赠与,赠与在已交付的情况下,不存在返还或享有房屋份额的问题。小儿子虽住在房屋内但如不具有该村的户籍,是无权分得房屋份额的。通过析产可以确定房屋的权利归属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非权利人赶出去了。监护权是可以剥夺的,你所说的无缘无故把母亲送进精神病院显然就属于这种情形。所以你可以诉讼要求行使监护权,并剥夺小儿子的监护权。
可以协商解决,此房产属于您母亲与亲戚按份共有,若要单独出卖房产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的按份共有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占有权既是指有实际占有、支配房屋的权利,还包括以所有权人的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使用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权按自己应占份额、依房屋用途实际使用房屋。 收益权是指房屋共有人有按自己所占份额分享利用房屋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房屋出租的租金,由按份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分享。 处分权是指房屋按份共有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自己的所有权份额。 您母亲作为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自己90%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利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不需要儿媳在场。 但是您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否由父母共同所有,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需要父母都有去世后将房屋只给儿子的明确表示,也就是均要立遗嘱。如果单方没有立,单方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那样房屋会因为儿子的继承,房屋成为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将共同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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