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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
1、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私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司法程序处理。其中,调解原则贯彻始终,司法鉴定结论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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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可以有三种方式处理: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是通过诉讼解决。 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可以有三种方式处理: 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三是通过诉讼解决。 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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