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收集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4、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需要变更和补充的,可向原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和补充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 1、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前变更的,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2、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变更的,只能是在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时,向法院起诉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