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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
根据您提出的在东莞交通违章这一问题,由我来向您解答: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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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一旦被交警部门查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对于该类违法的查处,属于现场执法的,交警部门会在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 “这种交通违法只罚款200元,但不记分。”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但该类交通违法,车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一定要及时前往各镇街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或自助缴纳罚款终端缴纳罚款。 在处罚决定书开具15个工作日后,还没有前往缴纳罚款的,将会开始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3%计算,但滞纳金总额不会超过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收到的是违法停车处罚决定书,请记得及时办理并缴纳罚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但驾驶人不在现场,执勤交警将通过照相或摄像的形式固定证据,并在车头等位置张贴“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通知单。这种情况下,驾驶人缴纳罚款就没有15日的时间限制。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驾驶人违法停车的地点是有禁停标线或禁停标志的,交警部门将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或“违反禁止标志”来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的违法停车是将被记分的。
1、发生交通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应立即向相关交通部门备案,若产生赔偿问题,应联系保险公司。作为受害方,应向相关交通部门报案,并作出事故认定书。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东莞车管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老挝镇老挝城中路二号路。电话:22610023。2、东莞市交通警察队茶山大队。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兴中路110号。电话:86488882。3、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常平生产大队。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公园路常平交通警察队。电话:8398111。4、东莞市交通警察队长安大队。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厦门边板工业大道1号。电话:81661611。5、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大朗生产大队。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138号。电话:8331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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