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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使用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工人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肌互冠就攉脚圭协氦茅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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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
劳动者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也可以双方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必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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