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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
一、关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孩子现在不到一岁,尚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可由女方抚养。男方经济条件的好坏,并不起关键作用,但可要求他多支付孩子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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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双方对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达成合意,那么你们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同样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两个问题,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立案。孩子抚养权你可尽量争取,如果你最终获得孩子抚养权,对方应支付抚养费。详细
民政局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法院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1、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处理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的费用,尽量详细些,如抚养费的数额,带孩子的相关规定等。携带结婚证书,协议(三份),照片、身份证到你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一般孩子2岁前由母亲抚养,10岁以后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孩子的原则,一般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主要是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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