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之所...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本准则,如果既没有法律明确列举的几类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又没有其他严重情形的话,法院很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来综合考虑,是否支持离婚。各地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情况都很谨慎,除非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证据,无过错方不肯原谅,不同意和好,那么可以第一次判决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那么第一次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等待6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在第二次诉讼中,法院要认真处理夫妻感情破裂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子女抚养并不复杂,那么法院第二次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大部分的离婚案件都在第二次诉讼的时候离掉了,当然也有极少数离婚案件进入到第三次起诉。具体要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来看待的。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