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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
未经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强制拆除。具体拆迁部门,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可以是乡镇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责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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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2005年进城务工时认为将房屋空置太可惜,就把房屋卖掉。2008年刘某又想回村居住,他还能申请到宅基地建新房吗?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同时还规定,“农村村民买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该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依法占有、使用,在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物,这种使用权具有福利的性质,同时也为了地尽其用,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居住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刘某再申请宅基地,不会获得批准。
可惜的是,市房管会告知呵呵,就是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我想你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达到这标准的几乎都是神,不是人。而且更大的问题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即每人300元)二倍之内,望采纳,我也是嵊州人,嵊州今年年底要兴建廉租房130套,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全手动操作
因打架而触犯刑法,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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