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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在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不需要登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注销以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继续承担,所以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因此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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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在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不需要登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不需要登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财产,在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不需要登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在清算组成立时就应当登报公告债权人,超过四十五日未主张债权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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