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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是指患者死亡后家属因埋葬患者而支付的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但在司法实践中,主...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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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残疾等级为一级至十级:(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残疾,赔偿指数为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残疾,赔偿指数为90%(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残疾,赔偿指数为80%(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残疾,赔偿指数为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残疾,赔偿指数为60%(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残疾,赔偿指数为50%(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70%,赔偿指数为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残疾,赔偿指数为五级残疾,赔偿指数为三级九级残疾,赔偿指数为六级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种类如下:1、医疗费用;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贴;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贴;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抚养人的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赔偿。但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四)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五)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八)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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