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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
它的包含范围也是相当广的,所以在女方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这个问题上来说,我相信各位在看完上述文章之后便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所以我国对于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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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一定争夺子女抚养权,如果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亲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当事人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也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女方是生育子女的主体,且经历了怀孕、哺乳阶段,天生就具有一定的有利条件,且法律在保护的天平也像保护妇女和儿童倾斜,具体来说,女方争取抚养权在法律上有如下几点优势,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点: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以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情节会偏向于女方抚养; (7)女方更有时间抚养子女的;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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