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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涉嫌刑事犯罪,按规定看守所不予收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怀孕时可以不上夜班,是没错。国企也不一定会顾,要是民营的更加难说了。但还是要看你公司领导是不是开通,同不同意让你不上夜班。要是象你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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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值班的人员,但是,具体的还是要咨询看守所的人员。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7个月以下的,关于夜班安排,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这个主要看你跟用工单位的协调了,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安排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上夜班。但《劳动法》规定了: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建议: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要求用工单位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这边也祝您和您的宝宝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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