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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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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案件属于国家公诉案件,这个不像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不予追究了,这个案子就了结了。刑事案件不可以这样操作,追究与否不是当事人决定的,而是由公检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的。简单说,您虽然赔偿了受害人,但是也很有可能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减轻。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1、你方的某某人打伤了对方的人,而且构成了轻伤2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且有视频证据,如果对方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这个人会被起诉,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罚。 2、即使和解了,一旦立案仍会被处以刑罚,除非在立案前和解。 3、对方也殴打了你方的人,可以申请做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对方一样会面临刑事处罚,这在立案前和解中,就不会很被动了,如果轻微伤,对方殴打者就被拘留或罚款行政处罚。 4、立案后和解,可能判处缓刑。 5、正当防卫不好认定,而且你方人多,殴打中很难说谁存在正当防卫。 因此,如果未报案,公安机关未介入,你们就和解,多让一些利益,这样可免牢狱之灾。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建议你方的这个人去公安机关自首,这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当然如果经调解你们和解了,再加上这一情节,会被判的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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