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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不具有婚姻关系,因为完成结婚登记的才确立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如果想要成立婚姻关系,必须补办登记。 2、《...
关系的处理方式: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中有关夫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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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在法定无效婚姻情况消失后有效。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有效。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不具有婚姻关系,因为完成结婚登记的才确立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如果想要成立婚姻关系,必须补办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关系的终止情形: 1、夫妻一方死亡; 2、婚姻关系被宣告撤销; 3、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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