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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在哪里召开

2022-03-18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2年月日在上海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提议召开,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人,实际到会股东2人,占总股数100%。会议由刘丽婷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基于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的原因,同意解散有限公司。 二、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清算组成员由刘、刘、赵担任,刘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成立的日期为2012年月日。 三、清算组于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即于 2012年 6月日之前报纸上刊登公告。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100%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0% 弃权的,占总股数0% 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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