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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采取保释金形式取保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相关问题的规定,一般采取保释金形式进行取保候审的,保释金的起点金额是一千元,并且保释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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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一、我国没有保释制度。 二、如果对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1、采取保释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释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释金的数额。3、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释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4、保释金额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和事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可能处罚的重量等综合考虑。5、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根据案件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的1~3倍确定保释金额的基准6、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情况,保释金额的基准可以确定在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当地领取保释金的金额标准和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的金额标准。
一、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一二漆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三、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一二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中国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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