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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甲方(出卖人):_____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_____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___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2008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20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___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2008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出卖人):_____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单元房业主 鉴于: 1、_____年月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_____劲松路甲1号松华园小区住宅楼(都城心屿),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 2、甲方应于_____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松华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2008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20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_____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年11月1日起至2008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元,于2008年月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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