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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析房屋地基下沉的具体原因;他让其余业主赔偿他家的应该是实际损失;他现在要求的损失很明显太高了,不合理;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
房屋拆迁的一般补偿: (1)私房补偿: ①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或者出租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补偿形式为:房屋上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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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施工方还是房屋产权人施工方的话就尽量安抚,妥善处理,尽快加固房屋基础,注浆、打旋喷桩!你是产权人就索赔呗。
1、如房子确如你所说严重倾斜,可通过申请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后,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为由,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他们是有标准的,在什么样的地理位置,是什么样的地,地基下有多深,打什么样的地基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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