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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分期偿还,则可以分期偿还。但不可否认的是,合法的债务是应担偿还的,并不会因为暂时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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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分期偿还,则可以分期偿还。但不可否认的是,合法的债务是应担偿还的,并不会因为暂时无力偿还而免除所负的债务。如果拒绝偿还债务,一般债权人会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如属于暂时无力偿还这种情况,应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上述规定仍然是有效的。
个人债务无力偿还可以分期给,责任人无法一次性偿还所有款项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达成分期赔偿协议;也可以在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法院调解下与对方达成分期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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