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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价格欺诈行政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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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行政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包括三种,如下: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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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物价局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是1.本申请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席令〔1999〕第16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4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1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使用。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进行。书面形式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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