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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补办了新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户口本不可以用,会被注销。XX《户口登记条例》XX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XX城市、水上和设有公...
不可以,必须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且本人不能戴任何饰品,届时还有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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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补领原因的不同而定:1,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2,如果当事人是因损坏而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是不能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2.假报户口的;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户口本补办了,原来的户口本就注销了,不能用。《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只要户口本是真实的,是有效的,不是发生过户籍迁移而留存的旧的,那这个户口本就是根据公安户籍登记信息给你打印的,这个户口本与公安户籍信息绝对是一致的,因为打印的内容是系统自动产生的,而不是民警一个字一个字录入的。因此,你说的网上查询,什么网?哪个地方查询的?户籍信息皆以公安户籍管理系统登记为准,除此之外其它途径查询存在不一致的,皆是其它途径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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