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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不计免赔险费率,但大多数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的不计免赔特约险...
不计免赔额是指单方事故情况下损每次要扣除500元的绝对免赔额,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额险,则保险公司不赔。不计免赔额是只是针对本车的,涉及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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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车辆保险不计免赔多少钱,不计免赔险费率=车辆损失险x20%+第三者责任险x20% 如果没交车辆损失险,那不计免赔险费率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20% 拿一辆裸车价10万的新车来说,车辆损失险保费约为1380元(280+10万x1.1%=1380元),其不计免赔险需要交1380x20%=276元 同理,第三者责任险基本是1000元,所以不计免费险就需要交1000x20%=200元
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多少?(一)医疗费用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病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调解前的实际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季节性标准计算。(二)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者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4)交通费用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的实际费用,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计算。交通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五)住宿费当事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了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和营养费支出证明确定。(八)残疾赔偿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湖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适用于湖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8元/年;人均消费支出2506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年;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1元/年。注:以上数据来源为湖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者误工收入(每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者伤残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残疾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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