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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股东保证权益的办法:股东可以通过申请分配利润、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 第二,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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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保护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董事长长期冲突、股东会无法召开或者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起股东解散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导读:在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针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进去出不来”现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在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针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进去出不来”现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在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针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进去出不来”现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特别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公司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样的规定,既解决了封闭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财产权的困难,同时又为公司的正常运作提供了法律平台。公司法真正成为了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愿的公平交易法。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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