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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
可以。 首先,首付的出资是否可以证明男方有出钱,可以男方转账到女方帐上,或直接转付到房产出让方账上都可以证明男方在首付方面的付出。 另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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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答案是肯定的。在男女双方结束恋爱关系之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追讨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赠予的金钱,且这些金钱并不包含具有特殊数字含义的部分。在此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手后确实有权利索回这笔款项。 具体能否索回还需视金钱的性质而定。对于那些代表着爱意的金钱,分手后便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追回,即便诉诸法庭,也难以得到支持。因为这种赠与行为本身便是符合社会道德观念的,如果法律支持索回此类金钱,将会破坏社会秩序,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反之,若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支出,那么在分手后,赠与人有权撤销其赠与行为,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受赠人返还所赠与的金钱。最后,对于那些属于借贷关系的金钱,分手后,借款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借款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索回欠款。
恋爱期间男朋友给女方钱分手后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一方给予一方的钱财的,视为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可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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