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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死亡具有继承权吗

2022-06-24
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就享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遗腹子即胎儿因为没有生命,依法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我国《民法典》对于胎儿是否可以分得遗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见,虽然胎儿因还不具有生命不享有继承权,但在对遗产进行处理时,仍然应当为其保留一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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