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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伪劣口罩构成犯罪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可以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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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售卖假口罩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根据销售得到的金额来进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非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价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价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按照本条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的;(三)经营、使用不符合条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照本条例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绝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医疗器械;(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管理受托方的生产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用户履行了本条例规定的进货检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其经营和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前款第一、三项规定的医疗器械,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除处罚,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依法没收。
根据《》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第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药店买到假口罩,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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