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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如下:(具体办理时间各地会有差别,具体时间咨询当地失业保险宣传口)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
怎么办理:(一)办理依据1、《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2、《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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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为准
异地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提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具体程序为: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交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工作环节15天。
1、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跨统筹地区继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后劳动保险怎么办?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和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跨统筹地区继续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封存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计息。再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分别合并计算。失业职工或下岗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方式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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