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是:(一)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二)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3)上述情况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不能买卖。《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应当服从。
农村宅基地赠予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内容明细1,宅基地已经建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证)进行转让和赠予,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办理,具体条件的规定各地不一定相同,我单位执行的标准是一户一宅原则(一般普遍都是这样的),即只有满足受赠人为本集体农业户口,且在本集体内无住房(或者受赠的住房和原有住房可以合并为一宗地,也就是说紧挨着一堵墙),且受赠面积(原有住房的加上原住房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面积额度的,可以办理调剂手续,缴税之后就可以了。 2.宅基地还是未利用空地的,法律上规定是不存在土地所有权调剂的,一块空地,我们一般说的由谁所有,是村集体分的,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来做依据的,那么只要村集体同意,且土地符合相关利用规划,那就可以直接给你进行建房审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1人已浏览
1,210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