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份制公司出售房屋所需材料:1。买卖合同、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办理住宅过户需要复印的资料有双方身份证的住宅买卖合同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住宅核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利证明书和其他住宅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复印的资料等。
办理房屋赠与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验证证明、房屋赠与合同等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2,7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