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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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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应考虑父母的出资进行分割,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同财产。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 张分割;若婚前购买房屋时,一方父母只是出了购房款的一部分,剩余购房款是 其子女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 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而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 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的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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