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可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加以照顾和鼓励,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1人已浏览
3,158人已浏览
1,339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