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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流程: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是和解未成,两个月后还会庭外和解一次,不成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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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 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 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 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庭审过程如下(一)传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简易程序中,庭审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法官不得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也不得告知当事人其他诉讼权利义务。对于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审判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开展正常的诉讼活动。(3)法庭调查和辩论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程序相对简单。庭审中,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总结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时,本着简单易行的原则,可以不按法定顺序进行。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适用法律辩论意见后,做出判决和裁定。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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