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可以以实物出资,此时应当评估作价资产价值,不得高估非货币资产,并且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若是高估资产价值的,所有设立时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
股东可以采取实物出资。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货币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股东能采取实物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