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什么地方的法院2、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配,当事人要是反悔,如果不能证明在签协议时受到欺诈和胁迫,就不能要求撤销。...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行为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 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结合我国实际,在适用显失公平原则时,其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结果的不公平作为一个客观要件而构成显失公平的条件是自然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结果的不公平是在订约之时由合同的内容决定的,该合同一且付诸履行,其结果将导致双方得到经济利益明显失衡,也就是说评定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显失公平,利益是否严重失衡,应以订立合同之时合约的内容为基础,由于内容上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明显不对等,将该事约付诸履行,双方得到的最终利益也一定会严重失衡。 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第三,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民法典》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是这样的: 1、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400人已浏览
3,013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