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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在第四十八条中已经明确:“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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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应当提前通知会议日期,并且在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以募集设立作为设立方式的,才需要召开创立大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常来说要看公司章程约定的。一般情况下设立的时候就会召开股东大会。章程内都会对于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通知方式进行约定。当然如果有变更事项也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议程,代表们以鼓掌方式通过全部会议议程; 二,宣读《关于成立东莞市岳阳商会的通知》; 三,介绍公司的筹备工作报告,公司报告出资、验资事宜,宣布办理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 四,介绍、讨论公司的章程。经审议,代表们以掌声通过章程; 五,推荐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建议名单,宣读其简介,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 六,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七,股东签署大会会议纪要;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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